盼改革税制“呵护”国企
去年中国航运企业如此不堪,还有另有缘故。河北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高彦明曾在公开场合抱怨:很羡慕招商局不受限制,其航运业务只占全部业务份额的18%,而我们却不行,即便当下航运业亏损累累,还是要硬着头皮干下去。
高彦明说,货载保护制度不平等、远洋运输税制不平等、船舶互租免税不平等是亟待改革的方向。很多航运大国都签订国际双边或多边协议,确保本国船队获得一定的货运份额。全球约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不同程度地实行这种制度,美国、巴西、阿根廷、韩国、印度等国家规定,100%的政府采购物资或50%的商业物资由本国商船自主承运,只有在其主动放弃承运权时,方可由外国航运企业运输。
比如,远洋运输税制不平等是指国际远洋运输通用吨税制,对远洋船舶(位置 船厂 新闻)课税按照吨位计算而不是依据企业利润,税率一般低于企业所得税;中国目前除向远洋运输船舶征收吨税外,航运企业一般要按照利润总额的25%缴纳企业所得税。中国如果想振兴航运业,取消这些不平等政策是必要的。
此外,关于行业门槛的问题也被业界提及。“比如,有些企业将报废后船只再投入市场,由于此类船只维护成本低于正常水平,低价竞争的情况干扰了正常的市场价格。因此,希望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和淘汰机制,规范市场。”有两家航运上市公司相关人士不约而同地表示。
业内同时还寄希望于金融支持和航运企业同货主的沟通。航运专家吴明华指出,金融扶持主要包括设立更多的航运基金,以通过政府引导或参与资金配置,实施国家宏观产业政策。另一方面,希望有政策鼓励航运公司同货主尤其是大型企业之间建立直接联系,减少中间成本,甚至让双方建立长期运输合同关系。这一方式从大物流的供应链角度看更为理想,同时也能给国内航运企业增加机会。
中国航企何时走出阴影(2)
2013-05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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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中国水运报